大学生北京地铁坠亡案开庭 原告直指安监渎职

2013年08月19日18:05  中国广播网
    马跃母亲当庭出示儿子事发后的照片(图片来源:正义网)   马跃母亲当庭出示儿子事发后的照片(图片来源:正义网)

  中广网北京8月19日消息 (记者沈静文 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10年8月23号22点45分左右,北京地铁2号线鼓楼大街站,21岁的大学生马跃掉入地铁轨道,被电击身亡。直到现在,很多人恐怕还能想起,马跃年近五旬的母亲孟朝红举着牌子在地铁站寻找目击者的身影。

  三年后的今天,马跃死因仍无定论,孟朝红也因为这桩难断的官司,选择与北京西城区政府对簿公堂。

  8月19日,天晴,35度,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一法庭。原告席上是一位失去独子的50岁母亲,被告席上,三名公务人员神色疲惫。这是一个仅能容纳20余人旁听的小法庭,马跃的母亲、原告孟朝红可能也没想到,自己在开庭前,要先经历一场辩论。

  由于法庭规模无法容纳原告家人、朋友入场,孟朝红宣布拒绝出庭;原告方律师已先行到场并具备代理资格,孟朝红也因此当场解除与律师的合同关系。一番"宁为玉碎"的气概铺排开来,但,撤诉终究不是孟朝红想要的结果。与审判长协调半小时后,原被告双方最终同意,在法庭20余个旁听席中,除记者外,被告方部分旁听人员让出位置,原告方7名旁听人员可入场。

  对孟朝红,对西城区政府,这一天从这一刻,才刚刚开始。三年前,马跃的青春终止于鼓楼地铁站的铁轨。根据目击者证词,马跃在掉进轨道之前,身体略向前倾,两手都不动,像军训一样,直挺挺地掉下去。马跃家人据此认为地铁站台存在漏电危险,马跃可能在跌入轨道之前已遭漏电电击。孟朝红随后请求地铁公司提供当天录像,但地铁公司表示8月11日至24日的监控设备故障,没有录像。

  赵常华:西城区区政府批复西城区安监局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关于823地铁鼓楼大街站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同意这个意见,调查结论马跃掉入地铁鼓楼大街的死亡事故属于非生产安全事故。

  北京市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赵常华代表西城区政府宣读的这一结论,正是这场官司的由来。在西城区政府看来,这个结论,站得住。

  赵常华:找相关的目击者,相关的人员进行调查询问,重点围绕事故被电击,特别是事故在站台上被电击,我们委托了国家最高鉴定部门,国家电力鉴定机构对于站台是否漏电,地铁三轨绝缘情况如何以及可视范围内的设备是否带电进行详细的进行鉴定,通过调查,我们认为马跃掉下的话应该属于非生产安全事故。

  这一说法,激起原告孟朝红极大的愤怒,对调查结果的不满,首当其冲。

  孟朝红:现在连全程的录像他都没有调,马跃怎么掉下去的,掉下去如何去处理的都没有进行调查。

  一方为心头肉出庭,另一方,仅仅是工作所迫。法庭上,相比平和的被告方,原告的情绪多少有些激动。对于另一个矛盾焦点,事故发生后向安监部门上报的时间,原被告双方意见迥异。原告方律师直指西城区安监部门渎职。这个问题,也由审判长向西城区政府问及。

  审判长:事故发生了之后,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如何上报事故,上报有规定吗?

  西城区政府:有规定,根据规定的话,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以后,一个小时以内要向相关部门报告。

  审判长:这个相关部门有明确的举措吗?

  西城区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安全法,要向政府内有关部门报告即可。

  模糊的"相关部门",很快由原告方明确。

  "国务院条例的第九条,事故发生以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是否被迟报?处置、抢救环节有无纰漏?西城区政府是否涉嫌渎职?一切有待宣判。

(原标题:大学生马跃地铁坠亡案开庭 原告直指安监部门渎职)

(编辑:SN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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